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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2017年年度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公告

   根据山东省经信委《关于做好2017 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鲁经信电电力〔2017〕93 号)、山东能源监管办、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开展2017 年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》(鲁监能市场〔2017〕45 号)、山东能源监管办《关于修订2017 年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》(鲁监能市场〔2017〕36号)等文件要求,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2017 年山东省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,交易公告内容见附件。